开启操作区
全国热线:400-820-3650
中华保健养生门户网
http://www.365bjys.com/channel/14465706  [复制地址]   [收藏▼]
找厂商
找产品
找供应
找求购
现在位置:首页  >>  热点专题 >>  夺命飞行物 屡现高速路
夺命飞行物 屡现高速路

夺命飞行物 屡现高速路

          采编:中华保健养生网门户       更新时间:2012-06-06         www.365bjys.com

     由于被一块意外飞来的铁片砸中腹部,48岁的“平民英雄”吴斌在完成生命中最后一个停车动作后,因伤势过重,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。

 

     近年来在高速公路上因抛洒物而引发的意外事故屡屡发生。高速交警部门表示,在车辆高速行驶的状况下,一个出发前没有检查固定好的车辆零件,或是一个漫不经心的丢弃杂物动作,都有可能给他人带来难以预料的危险。

     “飞来物”高速公路上屡屡逞凶.6月4日,无锡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向其家人通报,目前基本判定,吴斌被铁片击中为一起意外事故,非人为投掷,铁片有可能来自对向车道的车辆。目前,引发事故的铁片已经被送往相关部门进行鉴定。

     被高速路上的“飞来物”严重伤害、乃至夺走性命的事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。2011年4月15日,深惠沿海高速,一辆轿车的前挡风玻璃被一块混凝土块砸碎,著名公益人士丛飞的遗孀邢丹当时正在车内,不幸被砸中,终因颅脑损伤失血过多死亡。2011年4月6日,京台高速定远路段,一辆灰色尼桑正常行驶中被人用石块砸中,一名3个月大的男婴被砸伤,后医治无效死亡。

     酿成事故要负法律责任“由于在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的时速大多超过了100公里,货车掉落物体,如车载物、车辆零部件等,碰撞之下有极强的杀伤力。乘车人扔出车窗的垃圾,如报纸、易拉罐等,尤其报纸,很容易遮挡驾驶员视线。一旦发生意外,都将造成严重的后果。”浙江省高速交警总队警官说。

     2012年3月6日,广东省惠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丛飞妻子邢丹遇袭身亡一案,两名为练胆量在高速路边抛石头的未成年被告出庭受审,其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

     故意向高速行驶的车辆丢东西固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,而如果因车辆检查维护不善或随意向车外抛洒物品酿成的事故,责任人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。如果金属物是长时间掉在路面上却没有得到及时清理,被过往车辆碾压,弹了起来,造成了吴斌的死亡,那么高速公路管理方就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。

    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,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运质量,严禁超载;载物的长、宽、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,不得遗洒、飘散载运物。

 

留言板
我要留言:
称呼: 匿名 (您还可以输入 200个汉字。)
联系方式: